招标编号:TZGC2017-020
桐柏县大河镇李沟村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桐柏县大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桐柏县大河镇李沟村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2建设地点:桐柏县大河镇李沟村
1.3建设规模及内容:桐柏县大河镇李沟村河道整治工程、河道清淤工程、道路工程、排水沟工程、污水治理、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等。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5个标段
第一标段:河道整治工程;
第二标段:拦河坝工程、道路工程及排水沟工程;
第三标段:房屋综合改造;
第四标段:广场及室外设备工程;
第五标段:污水处理
1.5计划工期:90日历天/标段;
1.6工程质量:合格
1.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2第一、二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3第三、四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4第五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5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提供下列资料:
3.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则上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 报名时须在有效期内);
3.7、每个投标企业可对以上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企业仅限中一个标段,如若一个企业在多个标段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标段先后顺序(1-5标段)推荐第一个标段,放弃其它标段中标资格;
3.8、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废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携带原件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以上证件须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柏县盘古大道与工业路交叉路口向东300 米);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在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每标段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7-68822356
招标人:桐柏县大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7-6829124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7-61167899
桐柏县大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