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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市贵岐山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建工程(近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闽瑞晟宁招(2017)-13号

  开标时间:2017-05-22

  所属行业: 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宁德市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 招标条件

  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闽瑞晟宁招(2017)-13号 的 宁德市贵岐山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建工程(近期)已由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宁发改审批函〔2017〕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 近期工程部分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宁德市贵岐山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建工程(近期);

  2.2. 建设地点:宁德市贵岐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贵岐山污水处理厂现状(一期、二期)规模4.0 万吨/日,远期总规划规模10.0 万吨/日。本次招标规模为新增处理2.0 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配套进厂污水主干管、污水提升泵站(1座,土建4万吨/日,设备2万吨/日)、除臭设施(1座)、进厂管(DN800污水用球墨铸铁管,长800m)、临时尾水排放管及污水处理厂政府配套近期工程;

  2.4.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136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约人民币 6605万元。

  2.5. 招标类型:工程勘察及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

  2.6.2. 内容:厂区总体规划、污水处理厂(含工艺设备)、配套进厂污水主干管、污水提升泵站、除臭设施、进厂管、临时尾水排放管及污水处理厂政府配套工程等;污水处理厂政府配套近期工程主要包括:厂区土石方近期工程、供水工程、电源外线、桩基等(根据批复条件再行调整)。

  2.7. 计划开工及建设周期: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 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应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省内勘察单位无需办理备案或设立土工实验室等要求。

  3.3.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无;

  3.6.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次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 26 日08时00分至2017年 5 月

  3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通过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ndztb.com.cn)采取无记名方式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因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故本项目技术文件封面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至招标代理单位领取,未领取或逾期领取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获取到报名号,即报名成功。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请看“办事指南”中的【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常见问题说明第9点】。若购买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2-5399916,0592-5399922。

  4.3. 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www.ndztb.com.cn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电子评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商务文件同时提交;

  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无需再另行缴纳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商务文件一起递交,无需再另行缴纳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注:如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比本工程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低的,需按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予以补足);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22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edo固化文件格式)的递交。

  7.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2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需打印出“投标人签到凭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投标人签到凭证”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根据“投标人签到凭证”上的二维码或序列号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到的,按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

  7.2.3投标人应携带固化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说明:使用数字证书解密标书,投标人需携带正确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如若投标时使用的是企业数字证书,解密时亦需企业数字证书;若携带的是法人数字证书,则无法完成解密。投标人需携带最后一次投递固化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可按无效投标处理。

  7.3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具体内容详投标须知前附表。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4 逾期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或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未按7.3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拒收其纸质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7.5. 投标人应在开标后规定时限(三十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6605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192.97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 乙级 ,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按陆上每米进尺综合单价160元人民币包干和水上每米进尺综合单价260元人民币包干计取,结算勘察费以实际钻孔长度为准进行结算。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地 址: 宁德市东侨正大路8号(统计信息大楼5-7层) ; 邮编:352100;

  电 话: 0593-2250512 ; 传真:0593-2250539 ;

  联系人: 龚女士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坤元大厦6楼,邮编: 352100 ;

  电话: 0593-2917695 传真:0593-2917695 ;

  联系人: 林女士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

  帐户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3210101040017990 。

  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宁德市贵岐山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建工程投标保证金”或“闽瑞晟宁招(2017)-13号投标保证金”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 宁德市住建局建筑业科

  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八层

  电话: 0593-2977355

  友情提示:

  1.关于CA证书办理、电子标书制作等相关事项,请投标人到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了解查阅,如有疑问请咨询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592-5399916,0592-5399922,0592-6300628。

  2.匿名报名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及时记住报名号【①可用于登录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edo固化格式)和打印报名凭证;②可用于登入“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打开下载的电子招标文件、导出word版招标文件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报名号初始密码为111111】。若遇计算机宕机或者断电,而造成忘记报名号等情况而没获取到报名号的,投标人需及时联系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匿名项目,报名号关联企业正式帐号,需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固化前,更新数据-输入企业正式帐号密码。

  4.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在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请参考办理指南中《企业注册操作指南》),如有疑问请咨询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592-5399916,0592-5399922,0592-6300628。

  5.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做电子投标文件时,固化阶段会有提示添加所有联合体投标企业,投标人应予以添加,如有疑问请咨询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592-5399916,0592-5399922,0592-6300628。

  6. 联合体牵头人须办理CA证书及电子印章,用于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联合体协议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资格审查申请函等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说明之处,应加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电子印章(联合体另外一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有电子印章可直接使用电子印章,若无电子印章,应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需要人员签字的地方可上传签字扫描件,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给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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