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LSNPJY-SZ1709
开标时间:2017-05-15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南平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建阳区回瑶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招标编号: FJLSNPJY-SZ1709)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潭发科【2015】266号文、潭发科批(2016)023号文、潭发科【2016】2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及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建阳区徐市镇宸前村303省道宸前电站入口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人民币约:3749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阳区回瑶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施工图上所有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及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暂按: 37496416 .00元人民币(最终以南平市建阳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含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月 21 日至2017 年 4 月 26日(双休日不休),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2 时 30 至 5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阳办事处(建阳区人民路14号狮子巷)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2017年4月25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代理机构在2017年4月28日交付图纸,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办法(K值区间:12%~13.99%)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5月12日下午5:00之前(以银行到户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南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银行保函形式;或(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6.4.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应将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5.若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其保函原件、保险凭证原件在中标公示结束后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
6.6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建阳水南支行
帐 号: 1406 6202 2960 0013 597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同时进行身份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现场而未到场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投标人还需提交上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鼓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同时进行身份识别和摄像留存并作记录,记录结果将提交给评标委员会,投标人还需提交上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核验登记并进行身份识别和摄像留存的,视同法定代表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邮编: 354200
电 话: 0599-5820501 联系人: 姚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阳办事处地址: 建阳区人民路14号狮子巷新华书店隔壁
邮 编: 354200
电 话: 0599-5821965、5827965 ,传真: 0599-5827965
联 系人: 小刘、小郭
招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监管部门:南平市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