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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建安区灵井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项目投资商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主要条件

  1、招标合作方式:本次招商项目采用BOT合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产生的企业在灵井镇成立一家新公司,具体权利义务在公司章程中进行约定。新公司负责按县政府最终审批的建设方案及合同约定,完成建安区灵井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并负责项目资金投入(包括项目的征地、拆迁、建设、运营及前期工作等全部费用)及各类税费的缴纳等。

  2、项目需严格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建设,项目可研究报告必须报区政府批准,工程预算必须通过财政评审,竣工验收必须接受审计。

  3、该项目由招标人将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权利授予新成立的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实施项目的设计、建设、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污水处理厂内所有资产(含土地)无偿移交给县政府指定机构。

  4、特许经营期限:该项目特许经营期限30年(不含项目建设期)。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政采公字[2017]17号

  2、项目名称:建安区灵井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项目投资商;

  3、项目地址:该项目位于建安区灵井镇境内(许禹公路与永登高速交叉口西北部);

  4、项目性质:BOT投资项目;

  5、项目规模: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日处理1.5万吨,其中一期日处理1万吨,规划占地面积36亩,出水水质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其中主要出水水质指标COD、氨氮达到地表水V类水标准;配套管网拟与厂区建设同步实施。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经营范围包括污水处理等相关内容。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融资能力,2013-2015年年度平均企业净利润大于600万元(以加盖公章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企业具有建设、运营日处理1.5万吨及以上污水处理项目的业绩(以合同为准)。

  4、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24日起至2017年4月 28 日止(办公时间内: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四楼4151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不接收邮寄,售后不退。

  2、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员身份证(以上要求提交的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核对);

  (2)类似项目业绩和经验的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13、2014、2015年度)(加盖公章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核对后,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六.其他事项

  投标人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新建 电话:137837498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343749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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