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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尤溪城南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7-05-25

  所属行业: 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三明市

  招标公告

  YB【2017】招字第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尤溪城南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由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 尤发改基〔2015〕23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 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城关镇新洋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工业污水4.5万吨,其中近期规模为日处理工业污水1.5万吨;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尤溪城南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土建、水电(含设备)安装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 4326.3236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土建部分于2017年11月30日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根据设备技术规范、要求及施工图图纸中的设计及技术参数,应提供成套完整的设备、附件、软件包括自控,以确保污水处理厂项目运转正常、出水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闽建办筑【2015】13文的规定完成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3.6.2.根据尤检会【2013】1号《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6.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 27 日至2017年 5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郑女士,13507575531)。

  4.3. 招标文件资料每份售价 200元,图纸等资料每份售价 1500 元,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以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银行账户实时对账单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YB【2017】招字第001号”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②银行保函形式(仅限于投标单位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保函),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附上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的原件单独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尤溪县支行

  开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00 666 0588 900 1000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25 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作为委托代理人),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票据或保函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尤溪县城关中心路8号 ,邮编:365100

  电 话:0598-6331222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沙县融兴金鼎城11幢3单元1801室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850849097(购买招标文件:郑女士13507575531);

  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联 系 电 话: 0598-6305193

  监管部门: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点:尤溪县城关镇建设西街2号

  电 话:0598-632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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