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2017-028W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扩建单元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嵩县洁绿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嵩县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扩建单元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G2017-028WS
财政审批编号:嵩购通【2017】026号
2.3项目地点:嵩县县城
2.4采购内容:工艺设备、自控设备、电气设备及起重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2.5工期:2017年7月3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2.6标段划分:五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二、五标段
2.7各标段内容及预算金额:
第一标段:污水处理设备,约327.8万元
第二标段:潜水排污泵 ,约37.5万元
第五标段:起重设备,约35万元
2.8 政策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中小微企业
2.9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社会信誉,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3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4合格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范围内的相应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2014年以来有类似污水处理业绩2个(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范围内的相应设备制造商;
(2)2014年以来有类似污水处理业绩2个(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第五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范围内的相应设备制造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钢丝绳电动葫芦)B级及以上资格;
(3)2014年以来有类似污水处理业绩2个(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二楼受理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报名时请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注: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报名通过的单位直接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5.2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含图纸);
第二、五标段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含图纸);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洁绿污水处理厂
联系地址:嵩县县城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205899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34号生生大厦5楼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话/传真:0379-63628055
邮 箱:hnhyly13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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