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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康道(高峰路-新峰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中水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报建编号:1211304120160293

  招标备案号:12132017042005

  设计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北辰设计[2017]0406(延1)

  延期原因:一期投标报名单位不足三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康道(高峰路-新峰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已由 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以 津辰审投[2016]55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辰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356015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辰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康道(高峰路-新峰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位于北辰区,西起高峰路,东至新峰路。主要建设内容:道路长约605米,红线宽度30米,两侧各10米绿线,红线和绿线统一考虑。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Km/h,配套建设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等。立项总

  投资为35601500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 北辰区,西起高峰路,东至新峰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 本标段工程名称为:天康道(高峰路-新峰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中水工程设计。本次招标范围为中水工程,新建一条DN300的中水管道,长约1160米。本标段投资额约为119.94万元。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4 工期要求:2017-05-12 至 2017-05-18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

  议)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4月26日 至 2017年5月3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5月4日 至 2017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时0分至5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一号路瑞湾开元大酒店27层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辰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子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北韩公路龙洲道9号

  邮政编码:300400 联系人:冯骁鸣 电话:022-26829803

  传真:022-26829803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贺亚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一号路瑞湾开元大酒店27层

  邮政编码:300456 联系人:白兰 电话:022-66216021-806

  传真:022-66216023

  日期:2017 年 4 月 26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

  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北辰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郭庆

  电话:26823486 传真:26832379 电子邮箱:wxy2001234@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津京公路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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