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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区金泽地区污水管网养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青浦区金泽地区污水管网养护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社团法人(含分支机构)或企事业单位 b.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c.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 d. 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证书(作业类别一类及其以上); e. 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证书(潜水作业); f. 《上海市公共排水泵站运行企业运行证书》(运行类别三级或以上) g. 上海市道路养护从业条件登记证(综合养护三级或以上)。 h.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i. 满足招标文件的必须条款 ★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金泽地区污水管网养护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414-021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704-01-00-0233-采077公-01-01)

  3、预算编号:17-17-z933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清单

  5、交付地址:金泽镇范围内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19年12月31日

  7、采购预算金额:361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361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4-28 08: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5-08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资质证书;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 被授权人身份证。 7. 上海市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或协议)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4月28日-5月5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需盖法人章,签字或签字章均无效】至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e通商务园515室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25 15: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5-25 15: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e通商务园五楼515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e通商务园五楼51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一正四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准备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注: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 “在线服务”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浦区金泽镇环湖北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e通商务园515室

  邮编:201700邮编:201799

  联系人:顾利荣联系人:张昭

  电话:(021)59761626电话:021-59203378-810

  传真:(021)59761626传真:021-5920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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