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铁门镇人民政府关于新安县铁门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安县铁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审批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3-1147】;
2.2 项目编号:洛新交易 【2017】082号;
2.3 代理机构编号:YHZB-2017112;
2.4 项目名称:新安县铁门镇人民政府关于新安县铁门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2.5 项目地点:新安县铁门镇;
2.6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黄河大道道路工程;
第二标段:公厕及涧河游园建设;
第三标段:千唐大道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亮化工程建设;
第六标段:老街道路工程及污水管道工程建设;
第八标段:涧河北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亮化工程建设;
2.7 项目规模:
第一标段:黄河大道,道路全长637米,路面完好,两侧各铺设宽2.5米的人行道(详见图纸);
第二标段:公厕建设,建设公厕2座,方便村民如厕;涧河游园建设,新建涧河游园一座,建设面积为4700平方米(详见图纸);
第三标段:千唐大道,道路全长1400米,北段长300米,铺设宽12米的沥青路面,两侧各修建宽3.5米的慢车道和宽3.5米的人行道,南段长1100米,路基完好,12米宽的行车道和两侧3.5米宽的慢车道铺设沥青路面,两侧各铺设宽3.5米的人行道;雨水管道采用D600、D500和D300铺设,污水管道采用D500和D400铺设;两侧绿化栽种栾树和红叶石楠,亮化采用双臂灯和单臂灯(详见图纸);
第六标段:老街,道路全长449米,路基完好,西段长117米,铺设宽5米的沥青路面,东段长332米,铺设宽6米的沥青路面;污水管道工程,采用D500和D400铺设(详见图纸);
第八标段:涧河北路,道路全长429米,铺设宽7米的水泥路,两侧各建设宽2.5米的人行道;雨水管道采用D600、D500和D300铺设,污水管道采用D500和D400铺设;两侧绿化栽种栾树和红叶石楠,亮化采用双臂灯和单臂灯(详见图纸);
2.8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乡镇自筹+整合其他资金;
2.10 预算金额:约人民币1498.82万元;
2.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2计划工期:第一、二、六标段:45日历天;第三、八标段:60日历天;
2.13质量保修期:工程全部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要求:
第一、二、六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第三、八标段:需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第一、二、六标段: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2013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第三、八标段: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2013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3.5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自颁发中级工程技术职称之日算起),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6 需提供本单位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
3.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一年以上(2016年1月以来)的真实有效的社保明细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提供网页版查询方式或当地社保局电话)。
3.8 投标人须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贿犯罪记行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3.9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其他等级资质和联合体投标。
3.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12 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3.13开标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人须与报名时保持一致,不允许更换,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 年4月28日至 2017 年5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一楼大厅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无在建承诺;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无在建承诺;
(8)五大员岗位证书;
(9)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10)“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1)2013、2014、201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1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
(13)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被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一年以上(2016年1月以来)的真实有效的社保明细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提供网页版查询方式或当地社保局电话)。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则不用提供社保证明。若投标单位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并提交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招标文件的出售方式
5.1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标段,图纸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2日上午08时40分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开标人员名单:仝婷婷、钟晶晶。
8.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的要求,由中标人支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铁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柴先生
电 话:13949229987
地 址:新安县铁门镇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仝女士
电 话:0379-69916939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1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