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1011
备案编号:SG1404G17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系黑龙江省庆丰农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以农总发改字【2016】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庆丰农场,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与自筹资金相结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庆丰农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庆丰农场场部
2.3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1500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
2.4建设总投资: 733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年5月30日开工,2017年9月30日竣工,总工期124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再于即日起至2017年5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31号2楼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现场确认报名结果并购买招标文件。
4.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领取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31号2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9:00时,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庆丰农场
地 址:黑龙江省庆丰农场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67-590845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北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31号2楼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1-8232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