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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及供水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5-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国有资产转让相关政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故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平台公开征集产权转让的受让方(即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同时考虑到本项目为PPP项目,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PPP政策文件的要求,在股权转让正式披露的同时,对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前来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一、 项目概述

  1. 项 目 名 称:巴彦淖尔市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及供水一体化PPP项目

  2.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巴财购准字(电子)[2017]00289

  3. 采 购 文 件 编号: 0651-170795/Z

  4. 项 目 授 权 主体: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5. 项 目 实 施 机构:巴彦淖尔市水务局

  6. 社会资本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 本项目 合作 期限: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

  8. 本项目PPP运作模式:TOT(股权转让)

  9. 本项目的标的公司:巴彦淖尔市金晟源给排水有限公司

  10. 项目概况:

  项目合作范围包括:巴彦淖尔市临河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乌拉特前旗、后旗工业园区的生活供水、工业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项目合作的总资产价值为12.198亿元,其中存量资产价值为10.676亿元(包含融资租赁余额2.6781亿元,不包含土地资产价值7601.41万元,土地资产暂不计价),待建工程资产价值为1.522亿元。本着“一次招标,分期支付、办理”的原则,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标的公司净资产(7.9979亿元)70%的股权交易,融资租赁余额(约2.6781亿元)和待建工程资产(约1.5224亿元)的分阶段增资扩股。

  项目运作方式为,以标的公司70%股权转让的方式引进社会资本,确定社会资本后,将PPP项目包内属于“河套水务”母公司的存量资产和属于“黄河西部水业”的存量资产无偿划转给“项目公司”,并完成7.9979亿元对应的净资产股权变更。为建设项目而形成的债务仍留在河套水务,不转移到“标的公司”。

  对于转让融资租赁余额(约2.6781亿元),社会投资人必须在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同时,按融资租赁余额(约2.6781亿元)的70%支付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该融资租赁余额(约2.6781亿元)的70%以合理的方式支付给河套水务,由河套水务负责偿还融资租赁余额,后续融资租赁协议解除后再进行增资扩股。

  项目公司对于待建工程资产(价值约1.5224亿元)拟采用增资扩股的方式解决,河套水务以完成的待建工程资产进行实物出资,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然后进行股权转让,以保持河套水务和社会资本30%:70%的股权比例。

  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详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nmcqjy.com/)。

  11. 股权转让金额:

  本项目首期股权转让以项目公司净资产7.9979亿元的70%股权进行股权转让。项目公司70%股权转让底价为人民币5.59853亿元(社会资本的报价不得低于此价格,低于此价格无效)。

  12. 增资扩股:

  对于转让融资租赁余额(约2.6781亿元),社会投资人必须在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同时,按融资租赁余额(约2.6781亿元)的70%支付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该融资租赁余额(约2.6781亿元)的70%以合理的方式支付给河套水务,由河套水务负责偿还融资租赁余额,后续融资租赁协议解除后再进行增资扩股。

  项目公司对于待建工程资产(价值约1.5224亿元)拟采用增资扩股的方式解决,河套水务以完成的待建工程资产进行实物出资,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然后进行股权转让,以保持河套水务和社会资本30%:70%的股权比例。

  13.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巴彦淖尔市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及供水一体化PPP项目社会投资人的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项目说明与采购需求”。

  14. 国有产权转让正式披露公告信息情况:

  具体信息,详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mcqjy.com/)。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2. 主体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或由独立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独立法人(联合体)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若独立法人(联合体)的营业执照或所在国家政府机构出具的商业登记证明未注明注册资本,则以独立法人(联合体)的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作为注册资本的计算基础。联合体每一成员的注册资本乘以其在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之和应满足以上的注册资本的要求(汇率以中国银行在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计)。

  3. 业绩经验:

  ①在国内给排水行业拥有较强的投资经营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在过去五年内(2012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独立法人(联合体)在国内应具有单个项目日供水能力不低于20万吨/日的城市供水厂网一体化投资和运营的经验,或单个项目规模不低于10万吨/日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投资和运营经验。

  ②独立法人(联合体)在国内给排水业内有较强影响力,截止公告日在国内拥有不少于10个给排水投资运营业绩。

  4. 财务实力:独立法人(联合体)具有雄厚的投融资能力,最近一期经有资质机构审计的净资产在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联合体每一成员的净资产情况乘以其在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之和应满足以上的净资产要求。(汇率以中国银行在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计)。

  5. 企业信誉:独立法人(联合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记录。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无不良记录。同时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以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若为联合体,每个成员均需提供)。

  6. 技术能力:独立法人(联合体)应具备专业的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队伍,专业知识与技术力量雄厚。

  7. 联合体的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联合体参与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由多个单位(不得超过两家)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共同参与;

  ②由联合体牵头方之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

  ④组成联合体申请的各方在提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⑤联合体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的效力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即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5月15日至05月26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在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五号园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下述资料:

  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此项);

  ④ 企业税务登记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

  ⑦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同时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报名材料中。若为联合体,每个成员均需提供。

  注:1.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报名资料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附件),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及责任,若联合体申请,各成员单位亦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贰份,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以上资料均无问题的申请人将资格预审文件费电汇至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详见联系方式),之后凭借电汇底单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3.由于本项目又为国有股权转让项目,故本项目需同时履行国有股权转让相关流程。社会资本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前,须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和报名,并按照要求上传股权受让相关资料。

  四、 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1.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通过资格预审审查标准的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公开采购程序。

  2.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资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及正式披露。

  3. 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进入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五、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接收地点及开标时间

  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6日上午9:30分

  递交申请文件地点: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三号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重要事项:社会资本须在2017年5月26日17:00前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上(http://www.nmcqjy.com)注册会员,并报名参与巴彦淖尔市金晟源给排水有限公司70%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巴彦淖尔市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及供水一体化PPP项目),并按照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要求上传股权受让相关资料,如资料不齐全,不得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在股权受让报名时必须与资格预审申请人保持一致。)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大道1号众生大厦7楼

  分公司: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西开发区)新附中北恒远集团(西部天然气对面)7楼办公区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潘慧 贾中维 刘明涛

  联系电话13514886625 15147885656 15332813212

  银行账户银行账户: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592010100100029156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采购单位名称:巴彦淖尔市水务局

  地址临河区新华西街水务大楼

  邮政编码015000

  联系人武建微 周刚

  联系电话13947808903;13804788612

  产权交易机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联系人郭佳

  联系电话18147163457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资格审查和申请。现就联合体资格审查和申请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其在联合体中的占股比例为 。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采购项目资格申请文件和申请文件的编制及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审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申请文件,履行合同。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___份,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均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章)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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