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门头沟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渗沥液处理站委托运行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渗沥液处理站委托运行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BJJF-2017-6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聪
项目联系电话:671601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焦家坡
联系方式:608043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聪 6716010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基本概况/或采购需求介绍/简要技术要求:
1.1本项目概况如下:渗沥液处理站所有设备(含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仪器仪表)的运行、使用、保养、维修与更换,以及化验、药剂采购(含备案手续)、更换膜等全部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
1.2简要技术要求:
1.2.1、服务期限:365日历日
1.2.2、原水水质为:
COD 10000mg/l
COD负荷总量 最大1500kg/d
BOD 5000mg/l
BOD/COD ≥1/2
BOD负荷总量 最大750kg/d
NH4-N 2500mg/l
NH4-N负荷总量 375kg/d
NH4-N/COD ≤1/4
投标人须对整包进行投标。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2、用途:渗沥液治理
3、数量:1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不得参加投标。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5、投标人所投的服务应是其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内的。6、投标人需为污水处理行业的专业公司,投标人应在过去3年中,有渗沥液设施项目的建设、安装、调试、运行业绩。(必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或加盖用户公章的用户反馈证明)7、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相应技术力量;8、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5.5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8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3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315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报名需携带:
1.1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1.2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3近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社保(含医保)记录(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4近半年任一个月缴税证明(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关于本单位信用详情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日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任意日期均可),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 2014年5月至今渗沥液设施项目的建设、安装、调试、运行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或加盖用户公章的用户反馈证明)
2、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价格30分、商务20分、技术50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本公告期限至2017年5月24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