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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中水回用项目设备供货及安装服务采购国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7-05-20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利用德国促进贷款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中水回用项目设备供货及安装服务采购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德国促进贷款以及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发改外资[2016]1719号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33-175104400801

  招标项目名称:利用德国促进贷款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中水回用项目设备供货及安装服务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吉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MBR膜组器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
2 MBR膜格栅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
3 污泥脱水机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
4 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
5 等将长春西部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的工程建设所需所有其它设备和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服务等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 投标人业绩要求:(1)近5年(2012-2016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至少承担过两个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含脱氮除磷深度处理工艺,处理能力达5万吨/日以上),其中至少有一个项目采用膜(MBR)工艺(处理能力达到10万吨/日)。(2)近5年(2012-2016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至少承担过一个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如果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主办方须满足本条业绩条件。

  2. 境内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证书: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主办方须满足本条资质要求);

  (2)投标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须满足本条资质要求);

  (3)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应具有;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有)。

  所有投标人都须具有:

  (1)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0/9001/9002)、环保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体系认证证书。

  (2)如适用,投标人须提供外省企业入吉备案手续证明文件。

  3.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为市政、环境、化工专业毕业,至少为学士学位,工作经验须达15年以上,在中国具有类似工程工作经验达10年以上。近5年(2012-2016)以来,须至少承担过一(1)个采用膜工艺(处理能力达5万吨/日)的供货安装项目;或承担过至少两(2)个5万吨/日以上的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含除磷脱氮深度处理工艺);境内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市政或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果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主办方的项目经理须满足本条资质条件。其它人员配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应有能力在有关银行开具合同项下外币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以确保合同顺利执行;应提供合同货币的账户,以接收德国促进贷款项下的合同款;

  5.若在中国没有开展业务的,投标人须具有或/即将在中国设立代表处,正在或/即将开展安装、养护、零备件、寄售以及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

  6.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出具授权书的情况下应同时提供原始制造商提供给代理商的授权函)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7.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其注册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不得少于5年;境外投标人须提供其营业执照或合法注册的证明文件,注册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文件为准)不得少于5年。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方均需满足本项要求并提供相应材料。

  8.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2-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证明其年均营业额不得低于5000万欧元或等值金额;且投标人近三年每年的净利润必须分别为正数;投标人可利用的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它融资手段,足以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现金流,应达到1000万欧元或等值金额。对于联合体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投标人须提供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方均需提供。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7-05-20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7-06-1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450

  其他说明: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自北京时间2017年5月20日至2017年6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除招标文件技术规范部分列明的附加图纸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并另加邮费全套500元或70欧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当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人寄送上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前请先行联系招标代理了解具体情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07-05 10: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2层会议室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2层会议室

  6、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完成注册。评标结果将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盛世大路814号

  联系人:耿鑫

  联系方式:86-431-88634021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100873)

  联系人:张玥、刘壮壮

  联系方式:86-10-68732196 68946709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

  账号(人民币):7110210182600030709

  账号(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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