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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裕民县排水工程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5-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采购人名称: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人地址:裕民县

  三、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裕民县排水工程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项目规模、内容: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新建排水管网及配套工程。

  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升级后的污水处理厂由原有的3000m3/d的处理能力提升到1万m3/d,新增处理规模7000m3/d,出水水质满足一级A标准要求,项目管网主要分布在裕民县巴什拜路(一中段)、商贸城南侧、谢利盖老厂区、红花路、海棠路北延、万花园路北延、规划二路、郁金香路北延、友好路南延。排水管网管径为DN400~500为HDPE管,排水管网总长4660m,沿线配套闸门井94座,配套清淤、装卸、通勤设备一套,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一套。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裕民县排水工程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为民生项目,涉及面广,项目投资较大,该项目的实施将对裕民县排水及污水处理能力改善、环境卫生改善,解决当前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申请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裕民县荣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提供。该公司是经裕民县工商局批准、国资委授权的以国有资产投资为主体的国有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目前裕民县荣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已就本批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对项目较为熟悉,已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裕民县支行多轮洽谈,达成融资贷款合作事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本工程项目。

  五、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裕民县荣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塔斯特西路18号住建局办公楼4楼

  联系人:杨宏辉 联系电话:13399733182

  六、公示期限:

  据《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7年5月23日起至5月28日。

  任何供应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人

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塔斯特西路18

蒋映华

18999743807

财政部门

裕民县财政局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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