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普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四子王旗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乌兰花镇乌兰社区活动中心以南路段污水管网工程(一标段)。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兰花镇乌兰社区活动中心以南路段污水管网工程(一标段)
批准文件编号:四财购准[2017] –G27号
采购文件编号:PY-ZB012-201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乌兰花镇乌兰社区活动中心以南路段污水管网工程 ( 一标段 ) |
1 |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060861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即日起至2017年05月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5:00时到内蒙古普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楼807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普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楼807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
2) 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3)安全员C类考核证书、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乌兰察布市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的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备案。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14日 下午3:00
投标地点: 四子王旗采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开标时间: 2017年06月14日 下午3:00
开标地点: 四子王旗采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普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城发大厦8楼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靳毛毛
联系电话:13474719425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内蒙古普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
账 号:8600001683000229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四子王旗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子王旗
邮政编码:011800
联 系 人:张海龙
联系电话:15848425058
内蒙古普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