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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县河镇2016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7-5-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2016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有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KDCG2017-007

  三、采购单位名称: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县河镇集镇

  联系方式:1871065196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金堂东路东郡路口广场西侧办公楼三楼

  联系方式:0915-3180668

  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套

  项目用途:污水处理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44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成套设备生产厂家,并且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常年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投标单位需提供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4.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乙级设计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企业须具有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请携带上述2-5资质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原件阅后返还。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2日止,每天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汉滨区政务中心二楼(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中段6-7号)。

  3、文件售价:每份文件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7日上午10时00分前

  2、磋商时间:2017年6月7日上午10时00分

  3、竞争性磋商地点: 汉滨区政务中心二楼多媒体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915-3180668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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