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Y-201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6】4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民和县城东段,湟水河南岸。
2.2. 建设规模:新建建筑物1437.86平方米,主要建设粗格棚间、细格棚及沉砂池附属助建筑物,滤布滤池工作间,加药综合间、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办公楼及传达室。
2.3. 计划工期:2017年-2018年。
3.1投标人须具备环保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水处理专业生产型企业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独立完成过二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或机电安装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招标文件申请。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31日,每日上午 9: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至我公司报名: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西写字楼7层107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报名资料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
电话:0972- 8516870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4号写字楼7层10701室
电话:0971-8868696
联系人:孟先生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