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青海民和县2016年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已由青海省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青村建办【2016】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与概况:川口镇米拉湾村等2个试点村村庄污水治理。

  2.2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本年度办理的“省外进青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5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法人(法人本人到报名现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可以证明委托人为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资料(个人职工社保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仅限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拟派项目经理相关资料(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社保等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到报名现场)、省外企业需要提供省外进青企业报告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复印清晰并胶装成册)在青海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审核报名(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存留在招标公司)。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民和县住建局二楼

  邮 编:8108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89731929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民和县住建局二楼

  邮 编:810800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15500680789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