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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化隆县城(巴燕镇)污水处理厂水质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新华标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化隆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以下均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拟对化隆县城(巴燕镇)污水处理厂水质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新华青海公招(货物)2017-034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招标项目名称

化隆县城(巴燕镇)污水处理厂水质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新华青海公招(货物) 2017-034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控制额度

88.598312 万元

资金来源

全部由化隆县政府自筹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

2 、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3 、投标人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5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7 年 5 月 26 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7 年 5 月 27 日至 2017 年 6 月 5 日上午 9:00-12 : 00, 下午 14 : 30-17 : 30 (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联系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 34-2 号青海物产大厦 5 楼

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 0971-8114239

电子邮箱: xhzbqhfgs@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 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内有类似的经营范围;且针对本项目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注:以上证件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拒绝接收其报名)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6 月 16 日下午 14 : 30 时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7 年 6 月 16 日下午 14 : 30 时 (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 34-2 号青海物产大厦 5 楼

招标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化隆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地址:青海省化隆县巴燕镇建设路 4 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972-8713212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收款人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10902295610703

其他事项

 

监督部门及电话

化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0972-8713546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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