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青招字2017-0518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2016〕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海东市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都工业园西区;
2.2 建设内容:厂房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污水、废水管网设计等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0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6月3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10月15日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总承包相应业绩的设计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8日(6月3日、6月4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 时,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一楼报名室报名;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详见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招标文件发售栏,网址:http://www.qhcxzb.com;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出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以邮戳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8日0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平安县平安大道206号海东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6楼(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市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周君
业务联系人:刘亚、李美娜
电话/传真:0971-6128259/0971-6144811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邮 编:810008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400069945805035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