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冶招【2017】095号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3.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260 万元整 只接受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形式一次性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及私人名义递交的支票、汇票和电汇,退还时按来款渠道自动退回。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2017 年 7 月 3 日)下午 16:00 (以到帐时间为准)到达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 开户名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号: 313522100119 银行帐号:账号详见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证金查询”处。 ( 按住 ctrl 键后,单击下划线处文字,即可打开此链接 )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基本账户在农行开户的投标人,为保证保证金及时到帐,建议提前两天转账。 |
现修改为
3.3.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260 万元整 只接受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形式一次性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及私人名义递交的支票、汇票和电汇,退还时按来款渠道自动退回。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2017 年 7 月 3 日)下午 16:00 (以到帐时间为准)到达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 开户名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号: 313522100119 银行帐号:账号详见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证金查询”处。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基本账户在农行开户的投标人,为保证保证金及时到帐,建议提前两天转账。 |
二、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投 标 函”中
1.本项目基础水价我方报价为: 元/ m3 ;
2.本项目超额水价我方报价为: 元/ m3 ;
现修改为:
1.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第一区间)我方报价为: 元/ m3 ;
2.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第二区间)我方报价为: 元/ 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