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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洗车房污水处理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7-6-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洗车房污水处理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洗车房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编号:17工080288

  项目地址:上海市解放东路199号

  项目内容:洗车房污水处理工程的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包含污水处理设备、土方工程、设备基础工程、污水池工程、洗车房基础及地坪、窨井及污水管、路面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谈判文件与工程规范所示的内容。

  预算金额:19.9 万元(人民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范围;

  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供应商与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6月15日上午10:00时至2017年06月1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81号(车行道)、斜土路2364号(人行道)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更换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必须均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竞谈评审小组决定。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四、递交、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启时间:2017年06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81号(车行道)、斜土路2364号(人行道)

  谈判时间:2017年06月20日上午10时40分(北京时间)

  谈判: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81号(车行道)、斜土路2364号(人行道)

  五、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地址:上海市解放东路199号

  联系方式:宋老师 371906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未、吴艳 021-64385136、18721731902、15021517797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81号(车行道)、斜土路2364号(人行道)

  六、其它补充事宜:

  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谈判资格或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谈判文件截止时间或者谈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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