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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灵武第二(宁东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第二(宁东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项目 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 《关于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灵武第二(宁东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宁东管(经)〔2017〕8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二标段工程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灵武第二(宁东镇)污水处理厂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宁东镇西北侧,于2012年建成投运。总设计规模为1.5万方/天,水源为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主导工艺为生物曝气滤池(C+N)工艺,流程为粗细格栅-高密澄清池-曝气生物滤池—回用水泵房,原设计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灵武第二(宁东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拟对该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本期改造工程规模7500m3/d,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A2O生化反应池(含二沉池、中间提升池),现有曝气生物滤池两格改为砂滤池(改造),以及部分老化严重的设备改造等工程内容。

  2.2招标范围:

  2.2.1、根据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等完成灵武第二(宁东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施工(土建及安装)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标段监理: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2-2016年)有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的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且上述人员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并具有同类工程(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管理经验。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告知函(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均可),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4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5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6日上午9时至2017年6月 22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报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在该网站上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该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3915752。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503300按3号键咨询即可。

  4.2投标人在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时,应按交易平台的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缴纳,完成费用缴纳后才视为报名成功。投标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缴纳相关费用的账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3按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备案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4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2017年7月6日上午9:00时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五)楼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B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系人:任仿云 联系人:周孟源

  电话/传真:0951-5552749 电话/传真:0951-5670355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枕水巷159号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62号社会主义学院5楼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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