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OWERCHINA-0204-17103
一、招标条件
浦城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一阶段工程由福建华东水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工程总承包实施单位。浦城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一阶段EPC总承包项目机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就浦城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一阶段EPC总承包项目机电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项目占地45亩,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1.5万m3/d,采用DE型双沟式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目前已投入运营;计划二期一阶段建设规模为1.5万m3/d,采用与一期相同的污水处理工艺,并在一期建设基础上对污水处理设备的自动化进行提升。华东院作为总承包实施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分包及全阶段管理。
2.2 交通条件
工程位于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境内,交通发达,主要有浦南(京台)高速、G205国道、S205省道等交通线路。
2.3 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条件
(1) 投标人仪器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及时联系监理人进行机电设备到货验收。
(2) 投标人自行解决运输机电设备至项目现场的交通、食宿等事宜,费用与安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提供现场配合。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污水处理全套机电设备(含预留部分)及其配套附件采购、供货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中标后,中标人将向招标人以投标价格进行供货,并提供相关服务。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负责设备(含预留部分)及专用工器具的生产供应、出厂验收、包装、保险、组织运输、到货验收、安装、功能实现、配合现场试车和调试、竣工验收、买方人员的操作和维修培训和消缺处理工作。(设备及其附件的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实施)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中采购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调整的权力。
2.5 设备交货要求
具体到货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
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原厂包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原厂出厂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如设备不符合约定的要求,发包人有权拒绝接受。
2.7 招标最高控制价
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为301.8976万元(含预留部分),人民币大写叁佰零壹万捌仟玖佰柒拾陆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ISO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8日17时00分,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4.1 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 领取招标文件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4.2 资质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 满足资质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已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地点为:杭州闲林街道高教路201号1#楼353会议室。
(2)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 它
(1)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 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杨、张慧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高教路201号 电 话:0571-56628169、0591-28069681
传 真:0571-56628732、0591-28069735
邮 箱:lei_y2@ecidi.com、zhang_h6@ecidi.com
监督电话:0571-5662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