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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集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反硝化滤池及配套系统项目更改通知

发布时间:2017-6-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集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反硝化滤池及配套系统

  项目编号:GW2017-QY18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杜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28、223302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6月1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6月2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7-QY182-集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反硝化滤池及配套系统-招标公告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拟投标人:

  现对GW2017-QY182集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反硝化滤池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更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交付期更改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中标人必须提供设计导图;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月内,设备必须全部到货。土建完成或具备设备安装条件后,中标人在接到任务通知书一周内必须进场安装;45天完工并交付使用。”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条款4.3.1“1、长度应不大于46.03m(内壁间距);2、宽度应不大于31.10 m(内壁间距)。”更改为★条款。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条款4.1.2“2、主要水质参数”增加“注:其余出水水质指标不超过进水水质指标。”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条款2.1表格 “4在线检测和控制仪表技术说明”更改为:“反冲洗流量计,液位计、进、出水硝氮分析仪、溶解氧分析仪、SS分析仪、COD分析仪等全套仪表。”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条款4.2.2“去除每5mg/L总氮,20%的纯度乙酸钠消耗量需小于182.5mg/L。”更改为★条款。

  6、招标文件第三章条款7.5更改为:“若重新调试仍未通过,则剩余款项不予支付,且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环保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7、招标文件第三章条款8.4更改为“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连续检测七天,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证明其在进水水质满足要求下,出水各项指标均满足4.1.2出水要求。全部合格后,双方组织验收。”

  8、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592-2279328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工 0592-590912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592-223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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