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GY-2017033-GC/FW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新平安镇长富村排水排污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资字[2017]18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补助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2.1.1 施工标段:大安市新平安镇长富村排水排污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1.2 监理标段:大安市新平安镇长富村排水排污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
2.2.1 招标范围:
施工段招标范围:排水沟总长7500米,排水沟上口宽70cm,下口宽60cm,深50cm,排水沟内壁砌24cm砖墙抹灰,排水沟底部打8cm厚C15混凝土排水排污;钢筋混凝土预制矩形盖板15000块,每块盖板长度为120cm,宽度为50cm,厚度为10cm。
监理段招标范围:施工标段全部监理;
2.3 建设地点:大安市新平安镇长富村。
2.4 计划开竣工日期:
施工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工期74日历天;
监理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工期74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施工标段: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监理标段: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施工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资格,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3 施工标段及监理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企业不良行为包括各种不良行为通报记录、质量安全事故、合同纠纷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春城大街与景阳大路交汇北行500米金子汽修路口春城小区小三楼)报名。
施工标段投标报名时须授权委托人(注: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外省企业入吉备案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法人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更换。
监理标段报名时须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报名,同时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外省企业入吉备案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职称证经报名登记后不得更换,如投标文件中人员信息与报名登记不符,做废标处理。
4.2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新平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景辉
电话:0436-56210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春城大街与景阳大路交汇北行500米金子汽修路口春城小区小三楼
联系人:张立
电话:0431-81668785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