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武清区中医院委托,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武清中医院污水处理池内钢板桩及电气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武清中医院污水处理池内钢板桩及电气工程
2.采购项目编号:WQCG2017-526
3.首次公告日期:2017-06-20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武清中医院污水处理池内钢板桩及电气工程(项目编号:WQCG2017-526),开标时间变更为2017年7月3日上午9:30
2.获取招标文件的结束时间:2017-06-23
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06-26 14:30
4.开标时间: 2017-07-03 09:30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李国峰
2.联系电话:022-22173322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武清区中医院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机场道
3.采购人联系人:王建波
4.采购人联系电话:18622287123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1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2173322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700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iguofengl@126.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000000000000000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天津市武清区中医院或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武清区中医院和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合同公告链接:
天津市武清区中医院 武清中医院污水处理池内钢板桩及电气工程 (项目编号:WQCG2017-526)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26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武清区中医院武清中医院污水处理池内钢板桩及电气工程(采购项目编号:WQCG2017-526)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7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