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浙江建安(工程)2017-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扩能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环资(2017)3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宁市排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宁市城北区三其村第四污水处理厂西侧 ;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东至现状四污厂,西至青藏铁路、北至五四西路、南至西川河滨河北路,用地面积约32亩,设计规模6万立方米/天。
2.3 标段划分:A标:(EPC总承包) B标:工程监理
2.4 项目估算总投资:14815万元
2.5 招标范围:优化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并且具有类似 EPC 项目业绩。
3.2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所在地(青海省)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查询记录告知函,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EPC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4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城北区海湖路1号湟水花园(近前柴达木路)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城北区海湖路1号湟水花园(近前柴达木路)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宁市排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夏都大街
邮 编:810000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0971-827774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36号王府井B馆10层
邮 编:810000
联 系 人:杨先生、莫先生
电 话:0971-816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