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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庄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庄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土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庄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庄发改【2017】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庄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总占地面积2.3045公顷,总建筑面积约8735平方米,规模为污水处理量1.5万立方米/每天,处理工艺为A²/0,出水指标为一级A(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庄河市建设大桥与鲍码河交汇处以北、鲍码河东侧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总占地面积2.3045公顷,总建筑面积约8735平方米,规模为污水处理量1.5万立方米/每天,处理工艺为A²/0,出水指标为一级A(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2.3合同估算价为 4000 万元。

  2.4招标范围: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总占地面积2.3045公顷,总建筑面积约8735平方米,规模为污水处理量1.5万立方米/每天,处理工艺为A²/0,出水指标为一级A(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

  2.5工期要求: 2017 年 7 月 25 日开工至 2018 年 5 月 25 日竣工,计划工期 304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负责的在建工程(含公示期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至少提供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份的劳动保险缴纳凭证);项目经理(建造师)已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2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附在投标文件中。 4.外埠投标人(注册地在辽宁省以外的)开标时需提供入辽信息报送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本工程官方网站系指由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为主办单位(所有者)的网站或《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4号规定的发布媒介。 6.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至 2017 年 7 月 3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至 2017 年 7 月 17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庄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庄河市世纪大街一号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

  邮编: 邮 编: 116000

  联 系 人: 崔新伟 联 系 人: 王秀燕

  电 话: 89706349 电 话: 0411-39788866

  传 真: 传 真: 0411-3978880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xuyongjie@dlfanhua.cn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实施步骤

  一、投标报名需知(未建立企业信息库的投标人)

  第一步:投标人需开通临时帐号,具体过程如下:

  1、 辽宁省内投标企业到请到当地招标监管部门办理。

  2、 辽宁省外企业请访问“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www.lnzb.cn)”点击左侧“投标单位登录”进入系统页面,然后点击“外省或沈阳单位可以点击此处申请登录账号”,填写相关信息后自动获得临时账号。

  第二步:投标人在取得临时账号后,沈阳所辖企业登录“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www.syjz.net)”,大连市所辖企业登录“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dl1.lnzb.cn)”,其他地市所辖企业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录入相关企业信息,上传必要的电子扫描件。

  第三步:投标人完成上述工作后既被纳入辽宁省企业信息库中等待审核,此时请携带相关扫描件的原件到所在地市招投标监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投标人既在辽宁省网上招投标运行平台中建立了企业信息库。外省投标人按照《关于规范外省投标人IC卡管 理的有关通知》(辽住建[2011]362号)有关规定)到项目所在地招标监管部门办理审核。

  第四步:企业信息库建立后,投标人到数字证书认证机构办理CA锁。并现场激活,可查看相关细节。

  第五步:投标人根据项目所在地,使用CA锁选择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非沈阳、大连项目)、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通过IC卡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回执。

  第六步:报名成功后,投标单位再次使用CA锁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入“业务管理”---“招标文件下载”,缴纳已报名项目招标文件费用,缴费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已经缴费的招标项目如有答疑文件,务必通过网上进行下载。

  二、 招标文件下载有关说明

  (1)投标人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进入“业务管理”---“招标文件下载”系统,选择要下载的招标文件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招标代理机构、软件公司可与网银平台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结算,并为投标人开具下载招标文件的发票。

  (2)投标人网银支付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招标代理与软件公司账户直接显示缴费情况,确认有效投标人的数量。在招标文件购买期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备注:网上支付支持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华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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