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广东广州市万顷沙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全面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万顷沙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纪要》[2016]6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现对万顷沙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全面维修改造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万顷沙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全面维修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356040613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俊杰 联系电话:1356010459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南沙区万顷沙镇

  四、项目概况:万顷沙镇范围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面维修改造工程(含土建、绿化项目),共有9个处理站点。本改造工程安装部分为:利用原有水池池体构筑物,更换施工前需抽空原水池污水、污泥以及拆除相关池体原废旧支架、管道、管件等,更换提升泵和风机,新增加回流泵,拆除原有曝气器更换新曝气系统,拆除原有填料更换新填料,原有配电柜内部电气原件腐蚀更换新完善电气、控制、照明系统,及相应的管道改造。除中心站外8个小站的土建项目为:加建站体围栏;绿化项目为9个站点,内容为栽植灌木和种植草皮。(具体内容以改造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一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JG2017-

  (2)招标内容:按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以及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文件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承包方需按建设方要求施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招投标的风险由承包方承担(具体内容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3)招标规模:万顷沙镇范围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面维修改造工程(含土建、绿化项目),共有9个处理站点。本改造工程安装部分为:利用原有水池池体构筑物,更换施工前需抽空原水池污水、污泥以及拆除相关池体原废旧支架、管道、管件等,更换提升泵和风机,新增加回流泵,拆除原有曝气器更换新曝气系统,拆除原有填料更换新填料,原有配电柜内部电气原件腐蚀更换新完善电气、控制、照明系统,及相应的管道改造。除中心站外8个小站的土建项目为:加建站体围栏;绿化项目为9个站点,内容为栽植灌木和种植草皮(具体内容以改造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本工程涉及污水污染防治的环保工程。

  (4)招标控制价:322.2345万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 月 日00 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 月日9时30分。

  2. 开标时间:2017年 月 日9时 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 6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小型项目选择此项);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5项(除第4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8、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4943259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中兴西路20号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8-2.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

  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十九、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 日

  附件

  招标人声明

  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我单位就万顷沙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全面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作出如下声明:本次招标公告描述的招标内容与图纸相符,与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范围相符。 我单位保证本次招标内容和资料真实、完整,对公告的虚假陈述承担责任。招标文件无违法内容。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2017年 月 日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