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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汉川市沉湖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汉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下达的(汉财采计【2017】382号)计划函要求,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受汉川市沉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汉川市沉湖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HBZTC-2017-028

  项目立项文件:汉财采计[2017]382号、川发改行审[2015]48号、沉政发[2017]3号

  项目实施机构:汉川市沉湖镇人民政府

  项目性质:PPP项目

  建设地点:汉川市沉湖镇福仙大道以西,龚湾渠道以北与城际线之间的三角地块。

  建设规模: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内容主要包括改扩建15000吨/日污水处理厂及4.115km配套污水管网。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股权结构:由汉川市人民政府指定汉川福融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融公司”)代表政府方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注册地为汉川市沉湖镇,注册资本为2540.8万元,股权结构为51%:49%。其中,社会资本方占51%,出资1295.81万元;福融公司占49%,以实际建成资产作为政府方出资(即《汉川市沉湖镇污水处理厂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审定金额1244.99万元为准)。

  项目总投资及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的总投资估算为6149.86万元。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从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之日计算。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本项目拟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全面竣工,正式投入运行,2019年初调试运营后,正式投入运营。

  资金来源: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540.80万元,占总投资的41.31%,由社会资本方和政府出资方按约定的出资比例共同承担;项目融资为3609.07万元,占总投资58.69%,由项目公司向银行等金融类机构进行筹措。

  建设模式:ROT(改扩建-运营-移交)即汉川市人民政府授权沉湖镇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指定汉川市福融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融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出资代表。由实施机构采用合法的采购程序选择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政府出资代表以既有污水处理厂的实际建成存量资产(以《汉川市沉湖镇污水处理厂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中建筑安装工程审定金额1244.99万元为准)作价入股项目公司。沉湖镇人民政府通过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对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的投资、改扩建及运营维护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通过向政府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等相关服务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由汉川市人民政府指定汉川福融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融公司”)代表政府方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运营阶段的投资、改扩建、运营、维护项目相关设施及期满移交的完整周期。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商业信誉需提供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企业财务管理相关文件或工作流程)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罗列清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单位开具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的查询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应为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

  3、申请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4、申请人具有现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一方需满足上述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银行资信良好(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牵头方需满足上述条件,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6、申请人需提供近5年内(2012年7月至今)独立运营一个或以上1.5万吨/日(或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BOT、TOT业绩材料(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高于2家。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办法

  请申请人于即日起至2017年 7月 7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报名,并按照“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资料不退),在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汉川市人民大道258#步行街双语幼儿园6楼)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捌佰元整,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7 月 14 日上午9:00时前,地点: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汉川市人民大道258#步行街双语幼儿园6楼)。

  5.2 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川市沉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谢少荣

  联系电话:136072925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菊芬

  联系电话:13733492502 0712-878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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