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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市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恩施市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已由恩施市人民政府关于《恩施市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恩施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邀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可以参加本项目的市场主体)。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恩施市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2.2项目实施机构: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项目性质:新建项目+存量项目

  2.4项目地点:

  ①新建13座污水处理厂分别位于恩施市芭蕉乡、白杨坪镇、板桥镇、龙马村、沐抚办事处、三岔镇、新塘乡、崔家坝镇、太阳河乡、沙地乡、红土乡、白果乡、盛家坝乡等乡镇。

  ②存量2座污水处理厂:红庙污水处理厂位于小龙潭村,大沙坝污水处理厂位于谭家坝村。

  2.5项目工程概况:

  ①新建13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162364.1m,主要建(构)筑物粗格栅间、细格栅及漩流沉砂池、调节池、膜反应器、消毒池、污泥处理池;建筑物为综合楼、配电间、脱水机房等;配备供配电、照明、防雷、接地系统及电气设备控制系统,自控、仪表及监控系统。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内道路、厂内管线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②存量2座污水处理厂:红庙污水处理厂于2015年竣工,现处于试运营阶段;大沙坝污水处理厂为亚行贷款项目,现处于三通一平阶段。

  本项目投入运行后,新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2.05万吨,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存量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8万吨,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不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水质标准。项目产生的污泥由项目公司进行脱水至含水率不高于80%后运输至指定地点填埋。

  2.6项目投资规模:

  ①新建项目

  13座新建污水厂投资额为22374.63万元,配套管网建设投资为32425.79万元,新建项目总投资约为54800.42万元。

  ②存量项目

  大沙坝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为35347.39万元(其中,污水厂为22741.45万元,排水管网为12605.94万元);红庙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为10802.60万元(其中,污水厂7183.66万元,排水管网3618.94万元);存量项目资产总额为46149.99万元。

  项目总投资额为100950.41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以政府部门审计结果为准,并以政府部门审计结果为最终的PPP项目总投资。

  2.7项目前期工作进展:

序号

污水厂名称

项目进展情况

1

芭蕉镇污水厂

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

白杨坪镇污水厂

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

板桥镇污水厂

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4

沐抚集镇污水厂

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5

三岔乡集镇污水厂

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6

龙马污水厂

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

7

新塘集镇污水厂

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8

崔家坝镇污水厂

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9

太阳河乡污水厂

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10

沙地乡污水厂

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11

红土乡污水厂

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12

白果乡污水厂

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13

盛家坝污水厂

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14

红庙污水厂

2015年竣工,现处于试运行阶段

15

大沙坝污水厂

已与亚行签订贷款协议,处于三通一平阶段

  2.8合作期:

  ①新建项目

  新建项目合作期为30年(含建设期1年),即2018年建成并进入运营期,2047年合作期结束。若实际建设期超过1年,则缩短运营期,保持合作期为30年不变。

  ②存量项目

  红庙污水处理厂合作期为29年。根据实施机构提供的资料暂定红庙污水处理厂于2018年转让特许经营权,进入运营阶段,2047年合作期结束。

  大沙坝污水处理厂合作期为26年。根据实施机构提供的资料暂定大沙坝污水处理厂于2021年转让特许经营权,进入运营阶段,2047年合作期结束。

  若存量项目实际转让时间晚于上述时间,则缩短运营期时间,保证本项目合作期于2047年结束。

  2.9 PPP合作方式:

  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 TOT(移交-运营-移交)模式。

  本项目分为A、B二个部分:A部分即新建项目,包括13座污水处理厂及其覆盖区域的厂外管网,B部分即存量项目,包括红庙污水处理厂和大沙坝污水处理厂及其覆盖区域的厂外管网。项目整体进行社会资本采购,项目公司负责A部分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B部分运营维护,B部分特许经营权转让由中标社会资本通过向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用获得。

  合作期结束,项目公司将项目经营权无偿移交政府方。

  2.10 项目公司组建:恩施市绿源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简称“绿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绿源公司占股20%,社会资本占股80%,注册地点为湖北省恩施市。

  2.11 投资回报机制: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3.供应商(以下称为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社会资本方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条件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4〕215号)的要求,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3.1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者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单位已换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3.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该要求)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实力,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总资产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3.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一方满足即可)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已通过有关部门的年审或备案,投标时均处于有效状态。

  3.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等(需提供承诺材料)。

  3.5业绩经验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或牵头人控股子公司应满足该要求)在中国境内市政领域需具有至少一个污水厂或再生水厂的PPP、BOT、TOT项目规模大于等于4万吨/天的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

  3.6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以及企业法人代表近两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告知函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方可有效;联合体投标的,被查询对象为联合体各方)。

  3.7申请人(联合体各方)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系统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网址:“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8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采购活动。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7年7月4 日至2017年7月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文件出售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5.4 报名需准备的材料: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申请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如申请人所在地已实行“三证合一”政策,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招标报名,需要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或牵头人控股子公司应满足该要求)在中国境内市政领域污水厂或再生水厂的PPP、BOT、TOT项目规模大于等于4万吨/天的业绩;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7月28日下午15时 00 分,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资格申请文件的份数:壹(1)正陆(6)副。

  7、其他

  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施工企业需满足要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完成: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投标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均以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18-8788982转8011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桥路惠馨园小区1栋1单元401室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18-8209200

附件
投标报名登记表(ppp项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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