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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鼎市店下龙安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 标 公 告

  1. 福鼎市店下龙安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二次招标)已由福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127号文件批准即将投入实施。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本项目采用BOT(Build-Operate- Transfer)模式(即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与项目移交模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建设合作人对 福鼎市店下龙安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二次招标)进行投资建设合作。本项目现已具备BOT模式招标条件。受 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作为招标代理,现对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编号:闽建融NP(2017)招字003-1号、鼎招2017(55)号

  3. 招标规模及内容要求:

  3.1项目建设规模:店下龙安污水处理厂工程,主要收集处理店下镇镇区(含龙安开发区)的污水,总规模3万m3/d,分期建设,一期规模1.0万 m3/d,占地面积为60亩。主要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厂构筑物有粗格栅与进水泵房一座、细格栅与旋流沉砂池一座、A?O生化池一座、二沉池一座、紫外消毒池一座、尾水排放井一座、储水池与高位水池一座、配水井与污泥泵房一座、储泥池一座、综合楼一座、污泥脱水车间与污泥堆棚一座、配电房及鼓风机房一座、尾水检测室一座、门卫室一座。一期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08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约2880万元,地基处理费约800万元,前期费用400万元。代建部分1770万,其中项目建设用地安征迁、三通一平费约950万元,尾水排海建设费约520万元,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收集管网工程约300万元。工程实际总投资约 5850万元。(项目具体投资金额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3.2建设地点:龙安杨岐村牙基自然村南侧(龙安项目区);

  3.3招标内容:福鼎市店下龙安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与项目移交(BOT)之特许经营权。厂区部分4080万元由BOT中标方负责投资建设;“土地安征迁”、 “三通一平”、厂外配套等投资约1770万元由中标方负责投资代建,中标人及旗下的子公司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不再进行施工招标。工程价款按财审最高控制价计价,不计息,招标人分五年平均返还(每年安工程价款的20%)。中标人应在交地后 10个月内完成厂区一期1.0万吨/日的厂区建设。中标人从污水处理厂运行开始,特许经营、维护污水处理厂 30年(从中标人厂区建成工程验收之后三日起经调试、试运行出水监测达标后计算经营期限),届满时将日处理污水3.0万吨污水厂在确保正常运营并经验收合格后移交给招标人。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工期为 10个月,自甲方交付厂区建设用地之日起计算。

  4. 合格投标人:

  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的企业;

  4.2合格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4.3近三年,不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投资的重大诉讼及违法行为等;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参加投标的企业代表人应是企业正式员工(由企业授权的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由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是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前三个工作日将保函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以便银行核验),并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伍拾捌万元整。

  5.4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2日起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身份证原件校验)。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考察现场,自行前往现场考察,招标人将提供必要的协助。

  7.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7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招标代理公司将在截止时间前 45 分钟开始接收文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或银行保函原件 。

  9. 开标时间: 2017年7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开标大厅)。

  10.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及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fdxzfwzx.com/)网上发布澄清内容,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10.3投标人应自行留意上述答疑信息和补充通知等,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

  招标人: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福鼎市龙安开发区

  联系人: 甘宗芍

  手 机: 1395938731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

  电 话: 0591-83722878

  传 真: 0591-83777310

  联系人: 许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门信用社;

  收款单位: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9060 3100 6001 00000 13111;

  联系电话:0593-7825898;

  联 系 人:林先生、陈先生;

  地 址: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住建局大楼五楼(交易中心)办公室;

  监督部门名称: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

  电话:0593-2195050 0593-781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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