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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霞浦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

发布时间:2017-7-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霞浦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已由霞浦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根据 霞浦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四次会议精神,同意本项目采用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建设合作人对霞浦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合作。本项目现已具备PPP模式招标条件。霞浦县人民政府同意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招标人,并由招标人委托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对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资建设合作人参与密封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霞浦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

  2.2项目地点:位于福建省霞浦县境内。

  2.3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为1.555亿元,(含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征迁安置费用,建安预算金额以霞浦县财政局审核价为准,最终投资总额以霞浦县审计局审核金额为准,下同)。其中,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约0.662亿元,;配套管网建设投资约0.893亿元。

  2.4招标内容和范围:

  2.4.1本项目为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招标。

  2.4.2本次招标内容包括:霞浦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项下的投资、融资、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商业化运营维护管理及合作期满移交等。

  2.5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操作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运作。招标确定中标社会资本方后,由项目实施机构负责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霞浦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中标社会资本方根据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成立项目公司(出资比例及股权结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可按照10%:90%的比例合资组建PPP项目公司,双方按此比例享有股东权益,履行股东义务)。再由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霞浦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以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确定双方进行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并承担相应风险。

  2.6特许经营期:特许经营期为28 年(含建设期2年),最终以投标人承诺的特许经营期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建设意向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下述相应资质、财务能力、融资能力等方面信誉良好企业,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独立企业法人;

  3.2.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及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

  (1)投标人2016年净资产不少于本项目建设成本的35%自有资金的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不低于0.6亿元人民币);

  (2)2016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3)投融资能力: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少于1.6亿元(提供协议、合同或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

  (4)2014-2016年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3.2.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2.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2.7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

  (1)投资经验和业绩要求: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前5年内,承接1个日处理量达2000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业绩(包括BOT、TOT或PPP项目),(业绩认定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4.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06日至2017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投标人投标申请原件,见附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身份证原件校验)。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答疑会及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会。投标人如需考察现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招标人将提供必要的协助。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3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2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9.凡对此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形式与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或直接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如有变更,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招标人: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电 话:0593-8883555

  联系人: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 号伊法达大厦9层;

  邮编:3352100;电话:0591-87814559 、18059378959;

  联系人: 贺女士。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名称:霞浦县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

  帐号:9060 4100 1001 0000 1488 1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DHZBXP2017-033 号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

  电话:0593-888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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