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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庆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项目包1(A、B片区)PPP社会投资人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7-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庆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项目包1(A、B片区)PPP社会投资人(项目编号:QYZC2017-301)已经庆阳市发改委批准立项,庆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授权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政府方出资代表为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实施。

  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庆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项目包1(A、B片区)PPP社会投资人

  项目编号:QYZC2017-301

  二、授权主体:庆阳市人民政府

  三、项目采购人: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四、政府出资代表: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五、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项目基本概况:

  (一)投资规模:本项目包估算投资143,013.09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18,073.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725.26万元,预备费6,539.92万元,建设期利息5,674.79万元。

  (二)建设内容: 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29.6km 2 ,按照汇水分区划为A、B、C、D、E5个分区,分为三个项目包实施。其中,A区、B区为项目包1;C区为项目包2;D区、E区为项目包3。主要包含道路工程、市政管线工程、公园绿地工程、水系工程、公建用地海绵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等6大类项目。

  项目包1(A、B片区)建设内容:1、道路工程项目:包括旧路海绵化改造和新建海绵型道路等;2、市政管线项目:包括新建、增建雨水管渠,改造、新建污水管道、给水管道、中水管道等;3、公园绿地、公共建设用地和老旧小区的海绵化改造项目:包括公共建设用地海绵化改造和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等。

  (三)项目资本金:占项目估算投资的20%,即28602.618万元。

  (四)合作期限:22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

  (五)运作方式:BOT、ROT。

  (六)采购需求:庆阳市人民政府授权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出资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庆阳市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全程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届满移交。

  (七)股权比例:本项目社会投资人选定后,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与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8602.618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8580.7854万元,占股30%;社会资本方出资20021.8326万元,占股70%。

  (八)回报机制:政府按照绩效考核结果付费。

  七、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一)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且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

  联合体两家以上成员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三)资金实力要求

  1、近一年(2016年),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净资产在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以2016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2、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银行授信不少于20亿元的证明。

  (四)业绩要求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工程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的工程投资项目及一个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的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联合体的,项目经验及业绩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之和确定。

  (五)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由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列明联合体的牵头方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牵头方在联合体中占股不低于50%;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但不得同时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8.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17时。

  8.2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登录窗口”参与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若同时参加报名,只允许其中一家单位报名。

  注:首次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申请人,须先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登录”窗口登录如实录入企业信息,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需高级职称原件及3套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信息科(413室)现场核对后,方可参与投标报名。(信息录入步骤:请阅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库免费登记指南(http://www.qyggzyjy.gov.cn/Html/NewsShow/News_8226_1.html)。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资格预审申请人于2017年7月28日9:30时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资格预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7月28日9:30时

  资格预审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十一、资格预审办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本项目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后续的竞争。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赵步轩

  联系电话:18693417777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人:李娟娟18709316322赵斌189199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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