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PPP-BOTBT >> 正文

湖南长沙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PPP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资格预审, 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PPP项目

  二、招标编号:HNHGCG-2017-106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要求:

  5.1 投标人基本资质条件:

  (1)社会资本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 )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社保相关证明文件;

  4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件。

  5 )提供 2016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 ,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社会资本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4)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注:社保相关证明文件指:若当地社保局不发社保登记证或对社保登记证不进行一年一检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及社保缴费凭证。

  5.2 投标人特定资质条件:

  (1)社会资本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在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污水处理运行不善被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整顿和罚款及其它行政处罚等;且在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提供书面承诺);

  (4)没有处于被政府行政部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5)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运营业绩,近三年内(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在中国大陆地区,申请人具有(指申请人直接绝对控股或直接投资的)至少一个已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BOT或PPP项目。

  5.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如果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且须满足如下条件:

  (l)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内(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须具有类似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联合体牵头人在联合体成员中所占股权不得低于78%;

  ( 3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 5.1 项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 4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 5.2 项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 中第(1)、(2)、(3)、(4)小项 ;

  ( 5 )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 6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资格审查;

  注: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参加政府工程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资格审查;若社会资本拟在中选后组建项目公司时引进其他投标人(不承担供货或承包任务的单纯投标人除外),应于谈判时予以披露,并由该投资人进行承诺。

  5.4 投标人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5.5 本项目不接受未参与资格预审的其他投标申请人的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1 、邀请 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于即日起至2017年7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 授权委托书 及其身份证 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规定:

  1 、投标截止:2 017 年 8 月 1 日 9 时30分 (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 、开标时间:2 017 年 8 月 1 日 9 时30分 (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 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市民之家四楼北侧),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屏幕 。

  八、投标保证金:

  1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至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3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

  投标保证金汇至: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宁乡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7310214000000002404

  4、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5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宁乡金洲大道金洲大桥西侧创业大楼

  联系人:陶蓉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联系人:彭娅

  电 话:0731-87887809

追踪此项目建设进展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