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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市滏阳新河衡水湖段截污导污工程及侯庄分流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衡水市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衡水市水务局滏阳新河衡水湖段截污导污工程及侯庄分流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衡水市水务局滏阳新河衡水湖段截污导污工程及侯庄分流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HSZFCG2017G316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立柱

  项目联系电话:0318-71056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衡水市水务局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466号

  联系方式: 朱立柱 0318-71056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0318-2351896 孟祥立

  代理机构地址: 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对滏阳新河衡水湖段截污导污工程及侯庄分流工程进行维修养护服务,维修养护服务期限为1年,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养护期限:1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维修养护能力。报名时提供:  1、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适用于本项目)或资质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2、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3、近3年内,投标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投标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5、投标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6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需提供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证资金缴纳记录);6、企业简介。(以上各项资料报名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513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7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s.hebpr.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发放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和报名工作,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三楼302房间)。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0318-7105632 朱立柱

  2、项目商务部分:0318-2351896 孟祥立

  3、传真:0318-235189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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