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随着黄冈市经济的不断发展,黄冈市城市规模的不断加大,人口聚居度的提高,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剧增,不断增加的餐厨废弃物已成为城区主要污染源之一。为了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黄冈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黄冈市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PPP项目(下称“本项目”),已由黄冈市人民政府及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并授权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下称“招标/采购人”)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简介
2.1项目名称:黄冈市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PPP项目(二次)
2.2项目地点:湖北省黄冈市一区三县
2.3项目概况:
2.3.1服务范围:黄冈市餐厨废弃物主要包括餐饮业、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的公共食堂、居民小区等地产生的食物残余、废弃食用油脂等,服务范围包括黄冈城区、团风县团风镇、罗田县凤山镇、浠水县清泉镇,近期城镇常住人口约70万人,其中,黄冈城区人口38万人、团风县团风镇4万人、浠水县清泉镇20万人、罗田县凤山镇8万人。考虑到未来城市的发展,按100万常住人口进行测试。
2.3.2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餐厨废弃物收运系统、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沼气存储系统、沼渣脱水系统、臭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及其配套的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等。
2.3.3建设地点:陈策楼镇张家铺村,拟定用地规模50亩。
2.3.4项目规模:设计处理规模不低于100吨/日的城市餐厨废弃物。
2.3.5特许经营期限:26年。其中建设期1年(2017年—2018年),运营期25年。
2.3.6资金来源:全部由社会资本方自筹。
2.4项目投资:依据《黄冈市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约7200万元。
3.PPP运作方式
3.1 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投资人。
3.2市执法局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协助完成各项前期工作。
3.3中选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与市执法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负责本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
3.4在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所有项目设施无偿完好无抵质押的移交给市执法局或其指定机构。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1)至(5)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申请人主体
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4.3资质要求
4.3.1申请人(联合体中一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4.3.2申请人(联合体中一方)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4 管理能力
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的能力。
4.5 申请人业绩要求
申请人(联合体牵头方)近六年内在国内运营管理一个以上、收运处理规模不低于100吨/日的类似餐厨垃圾项目业绩。
4.6 财务实力
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7月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4.7 融资能力
申请人(联合体中一方)应具有对本项目投融资能力,取得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的可用授信额度(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4.8近三年(2014年7月至今)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4.9 近三年(2014年7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4.10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方)不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人及成员方等。
联合体中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否则均按否决资格预审申请处理。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否则均按否决资格预审申请处理。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内容的申请人均为合格的申请人。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请于 2017 年 7月 17日至 2017年 7月 21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持以下资料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元,售后不退。
6.3 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6.4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不能参与资格预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以联合体方式参与资格预审的,须联合体中至少一名成员方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 2017年 8月 8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黄冈市黄州区八一路46号)。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代理机构: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港一路地税局综合办公大楼市城管执法局 地址:黄冈市东坡大道 58号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人:刘洪玲
电 话:0713-8112923 电话:0713-8382306
监督管理部门:
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713-8362039
黄冈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713-8616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