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奉化区中山路段(西苑路-南山路、广平路-桥西岸路)道路污水改造工程已列入区治水治污攻坚战项目计划表,根据奉资交管办【2017】4号文件精神,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欣源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第一段西起西苑路,东至南山路;第二段西起广平路,东至桥西岸路。
规 模:敷设污水管长约1313米
项目总投资 :450万元。
工程预算价 :335.8943万元。
计 划 工 期:10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混凝土路面破除并修复、污水管铺设、检查井、箱涵工程等。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为《2016-2018年度宁波市奉化区政府投资中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市政专业类别的施工企业并未被清出该名录库。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查询数据为准,下同);
3.1.4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电子信用证登记信息在奉化呈“正常”状态。
3.1.5 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年龄60周岁以下的临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工作手册。
安全员: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工作手册。
3.2.3 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的人员基本信息及证书信息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4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5拟派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必须无在建项目,详见《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以上人员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资料。
3.3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受此规范约束。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2年7月1日起至今未被检察机关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9时00分至 2017 年7月21日16时0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持宁波市奉化区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交易员证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形 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等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缴入;
收 款 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4010122000743127。
5.2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7 年7月17日至 2017 年7月21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奉化区欣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新丰路66号,供销大厦四楼东边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3429315654
招标代理人: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新丰路66号
联 系 人:吕女士
电 话:0574-59517787
传 真:0574-59517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