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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肥城市肥桃路(新兴产业园区段)雨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自行采购需求报告书

发布时间:2017-7-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自行采购需求报告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肥桃路(新兴产业园区段)雨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2、预算控制价:70.00(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概述:肥城肥桃路(新兴产业园区段)路两侧敷设雨污水管网。

  二、技术要求

  施工符合《给水排水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中相关要求.

  三、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

  3、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结算审计定案后付至定案值的90%,剩余款项待质保期满后付清(以上支付均无息)。

  2、工期要求:20 日历天。

  3、质量标准:符合《给水排水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合格标准要求

  4、质保期:12个月。

  五、评审方法

  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2.1 初步评审

  2.1.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2.1.1.1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部分中的资格证明(包括信用情况)、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2.1.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报价裁定。

  2.1.3 第三阶段:响应性审查

  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业绩、供应商报价、工程量清单、规费税金及其报价合理性等,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采购小组应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的裁定。

  2.2 澄清

  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谈判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2.3 谈判

  2.3.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3.2谈判文件应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3.3谈判实行 两 轮报价法,第 二 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的公开唱价为第一轮报价(即首轮报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据此确定其为无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2.4 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在最终轮次报价中相同且最低的,以施工组织设计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谈判资格,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4.2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肥城市人民政府仪阳街道办事处

  2、采购人地址:肥城市仪阳街道办事处驻地

  3、采购人项目责任人: 李书记

  4、项目责任人电话:13561798509

  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代理机构地址:肥城市文化东路景苑小区沿街楼

  7、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肖经理

  8、项目经理电话:18953898533

  9、电子邮箱:1895389853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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