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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站一体化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7-7-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项目名称:枣庄市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站一体化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ZZGXQZFCG-2017-21

  三、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枣庄市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站一体化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0万元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自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光明东路16号山东兴安5楼

  3、方式: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公司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留存)

  (4)拟投入本项目经理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留存)

  (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和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提供网页查询记录结果截图);(原件留存)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评审时的资格后审为准。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28日上午09:00分至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28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632-8696779

  2、代理机构: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6号5楼

  联 系 人:马洪冉 联系方式:0632-3282366

  邮 箱:zb3282366@163.com

  发布人: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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