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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洞口县高沙镇云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高沙镇云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经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洞发改审 [2015]209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洞口县人民政府授权洞口县高沙镇人民政府(采购人)现对高沙镇云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合同范围

  2.1项目名称:高沙镇云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

  2.2项目授权主体:洞口县人民政府

  2.3项目实施机构:洞口县高沙镇人民政府

  2.4采购代理机构:洞口兴建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2.5政府采购编号:洞口财采计 [2017]000067

  2.6采购内容:

  ①高沙镇污水处理厂一座,位于高沙镇东部,设计规模为20000m 3/d,一期工程为10000 m 3/d。计划投资2889.8万元;

  ②配套管网工程一期26.27KM,计划投资2620万元。

  2.7项目一期总规模:约5509.8万元

  2.8合作期限:建设期为1年。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期为30年,管网及其他配套工程的运营维护期为30年,运营维护期含工程建设期。

  2.9合作模式:洞口县人民政府授权高沙镇人民政府为实施机构,由其选择社会资本方,由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BOT模式)。合作期届满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高沙镇人民政府方或高沙镇人民政府方指定机构。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

  3.4具有生活污水处理三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无不良行为记录,具体指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无行政和刑事处罚记录、诉讼或仲裁记录及其它违反职业道德之记录(投标单位应出具承诺书);

  3.7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报名现场参加报名。

  3.8其他要求

  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果在任何时候发现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中提供的资料存在实质性的不准确或实质性的不完全,采购人可以取消该申请人资格预审资格。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仍然必须满足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向该申请人出售招标文件。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法人,只能对本项目提出一个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则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申请人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股东结构证明材料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

  4、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办法,即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数量满足 3家时,全部确定为入围合格投标人;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数量在 3家以上时,在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 3家入围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审查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方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 2017年 8月 3日 16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 100万元。

  此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也可现金转账到以下账户。转账形式的以到账时间为准(北京时间):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口县支行

  户 名:洞口兴建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账 号: 4300 1572 0650 5000 0648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争的申请人请于 即日起至 2017年 7月 21日每天 9: 00-12: 00、 14: 30-17: 30到洞口兴建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洞口县雪峰西路老马山变电站旁三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 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 2套(加盖单位公章);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 4日 9: 30时(北京时间);

  7.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地点为:洞口县财政局 3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4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应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审查无效。

  8、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洞口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9、其他说明

  9.1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期 3日之前,采购人可以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并以补充说明的形式发布于《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不足 3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经项目授权主体同意,采购人 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无需向报名申请人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9.2采购人将向资格预审入围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9.3 采购人将对入围投标人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如果发现入围投标人的实际情况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存在实质性的不吻合或者入围投标人存在不诚信的情况或有围标串标行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入围投标人的资格。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洞口县高沙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高沙镇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973576270

  采购代理机构:洞口兴建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地 址:洞口县雪峰西路老马山变电站旁三楼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13517427005 传 真:0739-7222154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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