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厂区部分施工
招标人 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 琼中
项目投资属性 政府国有投资
公告内容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厂区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已由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琼中发改函〔2016〕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厂区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琼中县湾岭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厂区部分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粗格栅间及进水泵房、细格栅间及旋流沉砂池、CAST 生物池、紫外线消毒渠及巴氏计量槽、辐流沉淀池、混凝池、R 型精密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加药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综合楼、食堂、机修间、仓库、仪表间。
2.3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即日起至 2017 年7 月 24 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2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在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http://218.77.183.48/htms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 7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琼中县 地 址:海口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栋602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邢工
电 话: 0898-86221035 电 话:0898-68556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