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埔发改函【2017】76号文批复,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现对黄埔区新庄、贤江、永岗社区城中村治污工程(第二次)进行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一、工程名称:黄埔区新庄、贤江、永岗社区城中村治污工程(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20-82489435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228059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37899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四、项目概况:整治水域面积9390平方米,包括贤江社区洞尾池塘3050平方米、新庄横坑社区池塘2975平方米、永岗社区井头大街池塘3365平方米,采用“食藻虫引导水生态系统构建技术”进行生态修复。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规模:整治水域面积9390平方米,包括贤江社区洞尾池塘3050平方米、新庄横坑社区池塘2975平方米、永岗社区井头大街池塘3365平方米,采用“食藻虫引导水生态系统构建技术”进行生态修复,在景观水体构建水下沉水植物群落,逐步恢复水下生态系统,利用完善的水生态系统实现项目水体生态净化,全面改善水质并提升景观效果,使主要水质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Ⅳ类标准。项目总投资248.5万元。
招标控制价: 1090698.95元,具体以招标控制价公布函公布的为准。
工期:75日历天。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即日起00时00分至2017年8月8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8月8日 11时00分(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报名环节)。
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8月8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8月8日11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2开标室)。
3.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7年8月8日11时00分至12时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2开标室)。
4. 开标时间:2017年8月10日9时3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2开标室)。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2万元,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3. 项目负责人使用状态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属于非电子化资格审查项目,需提供纸质资格审查文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按建建[2001]82号文件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件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登记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报名前,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登记信息。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020-82489435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10楼
十六、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招标代理单位: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