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工作内容:供应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所需轴承。
2.2 比选范围: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所需轴承,金额约为27万元(不含税价),品牌(厂家)包括NSK、SKF、FAG、INA,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2.3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8周内供货。
2.4 供货地址: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锦江区大安桥村四组)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被确定为中选人的比选申请人,需与比选人下属公司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轴承采购合同》。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机电设备或机械设备的制造或销售;
(2)财务状况: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满足年度要求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4年-2016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2 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17年 7 月 19 日至2017 年 7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409室购买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附营业执照副本。
4.3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 月 28 日 10 时00 分,地点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邮编: 610023
联系人: 曾女士
电话: 028-85320347
传真: (028)85321331
电子信箱(E-mail): 664554349@qq.com
比选代理机构: 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邮编: 610023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28-61896152
传真: (028)85321331
电子信箱(E-mail):446750797@qq.com
2017年7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