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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龙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哈东排水泵站工程(1号污水提升泵站)设备采购安装橡木招标

发布时间:2017-7-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东排水泵站工程(1号污水提升泵站)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6]10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龙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东排水泵站工程(1号污水提升泵站)设备材料采购安装项目。

  2.2建设地点:道外区团结镇,黄家崴子路北侧、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西侧约250米处。

  2.3招标范围:采购采暖通风设备、工艺管道及泵站相关设备、锅炉间管道工程、电气设备、自控管线、自控设备等。

  2.4合同估算额:约300万元。

  2.5交货期: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到现场;安装期为接到甲方通知10日内安装完毕。安装完毕后由设备厂家负责通过相关验收工作,获得环保部门书面认可文件。

  2.6质量标准: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7合同包划分:共计一个合同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经营范围中需包含水泵、泵站设备生产或制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近五年(2012年07月15日-2017年07月15日)在国内至少具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的泵站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有效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至 2017 年 7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00分至 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大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办理时提供)(原件);

  (2)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业绩证明材料(有效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提供);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签署符合要求的投标承诺书(获取招标文件处领取);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龙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76号

  联 系 人:匡女士

  招标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1-5193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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