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十二道沟镇排水管网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5】1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十二道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主街排水管网,管径d600mm-d1200mm,铺设管道总长度1080米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十二道沟镇。
2.3计划工期:2017年8月18日— 2018年10月30日,具体单位工程按招标人实际进度要求。
2.4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即日起日至 2017 年 07 月 2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3851号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8月10日9时00 分,地点为长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东侧—鸭绿江大街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十二道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十二道沟镇
邮 编:134400
联系人:孙彦成
电 话:15500483009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3851号
邮编: 130000
联系人:王洋
电话:0431—8188470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白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