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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通启公路(东方大道-姜竹线路)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名称)的 通启公路(东方大道-姜竹线路)污水管道工程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经济开发区

  (2)工程规模:估算投资约860万元

  (3)质量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时间最终以开工报告为准。

  三、 本次招标工程不分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所示的内容,每位投标申请人可申请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 独立法人资格 和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月1日起自动失效) ;

  (2)参加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申请的资格审查;

  (7)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与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业绩: 2014年7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内承担过单项建安合同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类似工程(类似工程:市政工程,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规模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上所显示的中标金额为准,其他任何有关业绩规模的说明文件均不予认可。)(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 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 若中标通知书无备案的,则必须由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10)企业及项目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1)投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2)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 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 2017 年 8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ntkfqztb.cn ),凭企业 CA 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 2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 255 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8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光盘投标文件(含原件)递交地点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上发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5 万元,递交形式: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

  十、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 一)开标、评标程序:

  CA 锁解密—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 、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必须盖单位公章。

格式见第七章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格式见第七章

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1日起自动失效)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企业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7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8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1 、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 、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74月至20176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67月至20176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 、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 、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上述资料缺一不可

9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业绩

2014 71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内承担过单项建安合同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类似工程(类似工程:市政工程,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规模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上所显示的中标金额为准,其他任何有关业绩规模的说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若中标通知书无备案的,则必须由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10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1

投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投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提供由税务局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12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7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13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14

诚信承诺书

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

诚信承诺书

备注

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三)评标标准

  1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评标。

  2 、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小于等于最高限价H、大于等于最低限价L的投标报价。

  3 、A值:共设0、1、2、3、4五个数值。开标现场由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代表当众抽取。

  4 、确定潜在评标基准价的数值

  将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之间的值平分成M+A段(M为具有效报价的投标单位数),则相邻两个值之间的差为X=(H-L)/(M+A)(四舍五入精确到分),潜在评标基准价为L、L+X=B、B+X=C、C+X=D、…、H,以此类推,共M+A+1个。

  5 、确定评标基准价

  开标现场,由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代表,当众从(M+A+1)个潜在评标基准价中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价。

  本工程约定:抽中的评标基准价号码从小到大对应的潜在评标基准价按从低到高排序。

  6 、确定中标候选人范围的办法

  有效报价中,报价最接近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最接近的报价多于一个,则优先选择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仍然多于一个单位,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四)中标公示

  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招标。

  (五)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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