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祁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祁阳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永祁财采计 -2017- 00083号 ,招标代理编号: 0623-1781N111371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采购项目的名称:祁阳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等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
1.2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
祁阳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等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总规划面积 473.6平方米,进深 25.6米 ,宽 18.5米。本项目设备采购部分要求所有主要设备一用一备,能满足日处理 720m3污水的能力,并能提供及时的保修服务,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污水处理系统(其中消毒设备要求采用活性氧消毒剂自动投加装置)及配套设施(主体结构水池、设备房、储药房等)(详见第八章技术参数) ;
1.3采购预算: 112万元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5)提供 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 6)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投标人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7月 21日起至 2017年 7月 27日,每日 8:30时到 11:30时, 15:00时到 17:00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510室 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证;( 5)提供 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6)、投标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7)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购买招标文件。
注:资格证明文件复(影)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7年 8月 18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 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8、联系方式:
采 购人:祁阳县人民医院
联 系人:邓新华
电 话: 1897467623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人: 李伟 谭娜
电 话: 0731-84530088 84530333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 199号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