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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宜川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7-8-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受宜川县中医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宜川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川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B2017-2410

  三、采购人名称:宜川县中医医院

  地 址:宜川县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5层

  D区 (南二环与朱雀大街环岛西北角)

  联系方式:029-85350801/2 82309657/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污水处理设备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预算:22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6-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谈判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4、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无需提供)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6-5、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告知函》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6、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谈判担保函(指定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谈判担保函);

  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8-1、发售时间: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8-2、发售地点: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6-2至6-3项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在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谈判文件。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8-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九、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9-1、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18日10:00

  9-2、谈判时间:2017年8月18日10:00

  9-3、谈判地点: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高东升

  联系方式:029-85350801/2或029-82309657/8转81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西安南稍门支行

  账号:8111 7010 1170 0299 237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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